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建立健全 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体育*投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体育*投注: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省政府办公厅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体育*投注:印发江苏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173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苏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苏府办〔2017〕229号)、《市政府办公室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体育*投注:印发 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体育*投注: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政办发〔2014〕71号)等。
1.3工作原则
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体育*投注: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实行市政府负总责,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度假区管委会及服装城管委会(以下简称各板块)按照属地原则分级负责。跨板块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相关板块协商办理。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市、板块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政府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1.5组织机构
当本地区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转为市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债务应急领导小组)以及各板块应成立板块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板块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2预警和预防机制
2.1预警监测
市、板块财政部门应定期梳理到期政府债务、或有债务,结合债务率等指标,对债务风险进行预警监测。预计到期债务无法按期足额偿还的,应提前3个月以上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债务违约风险信息,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
2.2分类处置
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的具体办法按《财政部澳门皇冠_皇冠国际线上娱乐-体育*投注: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的通知》(财预〔2016〕152号)执行。
2.3债务风险事件级别
按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划分为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等级。
Ⅰ级(特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省政府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现出现违约;市级或3个以上板块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法履行政府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的情形;市级或3个以上板块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0%以上,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0%以上的情形;以及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Ⅰ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Ⅱ级(重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3个板块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法履行政府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的情形;3个板块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5%以上(未达到10%),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5%以上(未达到10%)的情形;因上述到期债务违约,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极为恶劣的情形;以及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Ⅱ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Ⅲ级(较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2个板块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法履行政府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的情形;2个板块政府债务本金违约金额占同期本地区政府债务应偿本金1%以上(未达到5%),或者利息违约金额占同期应付利息1%以上(未达到5%)的情形;因上述到期债务违约,造成较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Ⅲ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Ⅳ级(一般)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单个板块政府无法支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法履行政府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的情形;因上述到期债务违约,造成群体性事件;以及市政府需要认定为Ⅳ级债务风险事件的其他情形。
3 应急响应
3.1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市、板块政府对因无力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无力承担法定代偿责任等引发风险事件的,根据债务风险等级,相应及时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1)相关板块政府应当成立板块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立足自身化解债务风险。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一般债务违约或者以政府性基金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专项债务违约,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前提下,可以采取控制项目规模、调减投资计划、压缩财政支出、政府预算安排、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处置政府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偿还。若债务单位无力自筹资金偿还,可按市场化原则与债权人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或依法破产。板块政府出现债务风险事件后,在恢复正常偿债能力前,原则上不得新上政府投资项目。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能够缓建的暂停建设,腾出资金依法用于偿债。
(2)板块债务应急领导小组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启动财政重整计划。板块政府年度一般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或者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超过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的,板块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必须启动财政重整计划。
(3)板块政府应当将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情况向市政府报备,同时抄送市财政局。
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除采取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板块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应将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专题向市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2)市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密切关注事态变化,加强政策指导,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风险处置情况,必要时可以成立工作组进驻风险地区,指导支持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3)板块政府偿还省人民政府代发的到期地方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由上级财政先行代垫偿还,事后扣回。
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除采取Ⅳ级、Ⅲ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相关板块政府统筹本级财力仍无法解决到期债务偿债缺口并且影响政府正常运转或经济社会稳定的,可以向市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主要包括债务风险情况说明、本级政府应急方案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提出需上级政府帮助解决的事项等。
(2)市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板块政府提出的协助解决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Ⅰ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除采取Ⅳ级、Ⅲ级、Ⅱ级债务风险事件应对措施外,还应当采取以下升级应对措施:
(1)市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将债务风险情况和应急处置方案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市政府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息有困难的,可向上级政府申请提前调度部分国库资金周转。
(2)市、板块政府建立债务风险处置信息定期向市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的机制,重大事项必须立即报告。
(3)市债务应急领导小组报请市政府通报Ⅰ级债务风险事件涉及市、板块名单,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
3.2政府财政重整计划
实施政府财政重整计划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要注重与金融政策协调,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不得因为偿还债务本息影响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提供。财政重整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拓宽财源渠道。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清缴欠税欠费力度,确保应收尽收。落实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增加政府资源性收入。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之外,可以暂停其他财税优惠政策,待风险解除后再行恢复。
(2)优化支出结构。财政重整期内,除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外,视债务风险事件等级,本级政府其他财政支出应当保持“零增长”或者大力压减。
(3)处置政府资产。指定机构统一接管政府及其部门拥有的各类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股权等,结合市场情况予以变现,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4)申请临时周转资金。采取上述措施后,风险地区立足自身仍难以化解债务风险事件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临时周转资金。待财政重整计划实施结束后,上级人民政府收回相关周转资金。
(5)加强预算审查。实施财政重整计划以后,市或相关板块政府涉及财政总预算、部门预算、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等事项,在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同时,必须报上级政府备案。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调整方案要加强审核评估,认为有不适当之处需要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的,应当依法按程序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
(6)改进财政管理。市或相关板块政府应当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
3.3舆论引导
根据处置债务风险事件的需要,启动应急响应的市、板块政府或其债务风险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及时跟踪和研判舆情,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指定专门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3.4应急终止
政府性债务风险得到缓解、控制,政府实现财政重整目标,经上级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或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意,终止应急措施。
4后期处置
4.1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记录及总结
在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市、板块政府应当详尽、具体、准确地做好工作记录,及时汇总、妥善保管有关文件资料。应急处置结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
4.2责任追究
发生IV级以上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地区,应当适时启动债务风险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
4.3评估分析
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市、板块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对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风险事件形成原因、应急响应过程、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处置效果以及对今后债务管理的持续影响等。相关地区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5附则
5.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预案未尽部分,参照《江苏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相关条款执行。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